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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致仕享名利地位、庶民年老有病坊安身唐朝老年人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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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致仕享名利地位、庶民年老有病坊安身唐朝老年人真的很幸福

时间: 2023-12-27 04:41:31 |   作者: 橱柜系列

  老年人逐渐失去工作上的能力,其自身生活也面临着相当多的不便。养老保障体系、怎么样对待老年人是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道德水准的重要角度。中国是一个自古以来都倡导尊老爱幼的国度,“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谚语,不过这种“尊老爱幼”均是出于道德层面的建议,并无约束力,也不能给与老年人任何实际的保障。

  我国远在先秦时期,就慢慢的开始形成政策层面的尊老养老制度,后世不断加以完善,越来越体系化、完备化。到了唐代,社会长期稳定和统治者重视使得养老制度得到逐步发展和完善,从礼制、户籍、法律、赋税、官制、兵制、社会救济等角度全面保障老年人的利益。

  老年群体的构成十分复杂,在推行老年政策之前,需要事先理清老年群体的类别和所占比例,唐代的老年人按照不同的标准被划分为不同的群体和社会阶层,从而推行对应的老年政策。

  随着人类历史的推进,人们的健康水平和营养状况的改进推动了寿命的延长,而时代观念和政策也会影响老年人年龄的标准,因此在各种合力下“老年”并非一个一成不变的概念,历代采行的界线有所区别。先秦时期就有“六十耆指使,七十老而传”的传统标准;在汉代,六十以上的老年人将退耕还田,五十六岁以上的老人不必服徭役。

  。此后在唐代长达近三百年的统治期间,大多数都沿用这一标准,不过也有作出修改和调整的情况,如史料中记载的韦庶人于神龙元年,“上表请二十二为丁,五十八为老,制从之”,一直保留到“韦氏诛,复旧”。广德元年,也有“五十五为老,以优民”的政令。虽有微小变动,大体上唐代将六十岁视为老年的门槛。

  唐代对于官员的致仕标准一直固定,其年龄多以七十岁为限。《礼记·内则》记载,“七十而致仕”,这还是先秦时期就己经确立的退休标准,要求官员们尽职尽责地发挥余热,在普遍意义上的晚年还要奋斗在工作岗位。

  这意味着国家推行养老政策时涵盖全天下的老年人,无论是社会地位较高的官员,还是身份较低的庶民百姓,只要步入老龄都可以受到国家的优待。

  史料中对人口的记载往往较为匮乏,因为老龄人口的分布与比例在不一样的地区差异较大,也无捅一刀规律,因此在完整户籍的基础上推算唐代的老龄人口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根据敦煌的一份营田文书的人口记载,可当作抽样的样本来推知大体的老年人口,按最多估计,最盛时期老年人的比例大概占到总人口数量的3.6%到7.2%之间。可见唐代的老年人口的数量并不算太多,政府的养老负担较轻,因而落实到老人身上的政策就更加丰厚了。

  官员到了一定的年龄因身体健康情况不能继续任职,而退居养老称为致仕,因他们在年轻时为国家作出的贡献,国家给予致仕官员以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殊待遇。

  在政治地位方面,官员退休时,皇帝会根据其功勋的大小和个人好恶为官吏升职加衔,此外,致仕官员还有公家乘舆回家的待遇,这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官员告老还乡后后官品、爵位还能够最终靠特恩、泛恩等形式使得政治和社会地位得以提升。在官员去世后,能够获得与官位相应的优厚的丧葬待遇,如虞世南致仕后

  在经济保障方面,致仕官员供奉是从西汉开始的,大唐令规定“诸职事官年七十,五品以上致仕者各给半禄”,还允许一子领禄侍养。不过据白居易的诗所述,“庖童朝告盐米尽,侍婢暮诉衣裳穿...吾今已年七十一,眼昏须白头风眩。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可见半禄对五品以上官员而言生活还是存在困难,因而就导致很多官员不得不置产业以养老。

  虽然社会保障是一个新兴名词,但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历史悠远长久,以社会救济、优贫抚孤、社会福利等措施保障社会的安居稳定。

  老年人面对最大的困难主要是疾病与衰老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自理,唐代建立了大量的社会救济机构——病坊,可以保障无家可归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的养老。牛肃《纪闻》中有记载,“昉于陕城中空旷地,造龙光寺,又建病坊,常养病者数百人”。病坊除了靠政府拨款救济,被救助者有时还必须从事一些生产劳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要外出谋生,它是一个以工助合一、集生产和消费于一体的慈善机构。

  朝廷还设置专门的官员和机构来负责统筹管理养老和救济助老的工作。《唐六典》记载,“京畿及天下诸县令之职位,皆掌导扬风化,抚恤黎民,敦四人之业,崇五士之祀养鳃寡,恤孤穷”,这说明抚恤养老也是地方官员的工作任务之一。

  唐代地方宗族势力是组织小型社会的重要联结点,因此国家在政策层面发动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家族和宗族对老人们负起责任。《户令》中规定,“诸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一人,九十二人,百岁三人,皆先尽子孙,次取亲邻”,规定了无人赡养的老人可以在亲邻中选择侍奉孝子。

  唐代的社会保障只是一种国家保障模式,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主要是涉及到“救济”,达不到“福利”水平,但对于整合社会资源、扶助老人的生活仍然具有积极意义。

  唐代为保障家庭养老制定了许多法规、诏令,从而强制要求孝子孝孙赡养老人。唐代的给侍制度要求年逾八十的老年人要专门指定一位年轻人来服侍其生活,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被选中服侍老人的年轻人称之为“侍丁”。与此相配合,为保证侍丁履行好养老义务,唐律还专门对侍丁的权利做出了规定,如在免役、兵制、罪刑方面享受优待。

  人到老年,生活上的不便和困难固然是难以回避的挑战,但除此之外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也需要人们的关注。唐代统治者在下达政令保障老人们的生活的同时,也不忘推行敬老、尊老之礼仪,促进社会形成良好风气。

  养老礼仪是对年高德勋的老者“按时晌以酒食而敬礼之礼节”,其目的是彰显皇帝对全社会老年人的尊敬。因为五行观念的影响,秋天为阳盛阴衰之时,故养老礼多在“仲秋吉辰”举办,地点选在学校,使天下百姓都知道皇帝对老年人的尊重,倡导百姓行孝,“王者之养老,所以教天下之孝也。人伦莫先于孝弟。人君致孝弟于其亲长,下之人无由以见也”。

  不过养老礼更多的是在仪式层面的倡导之行,并非所有的老人都有机会得到恩赐,举行养老礼时,要选择“三老”、“五更”作代表,“三老”、“五更”则有严格的标准,在德行和品级上都有具体的要求。这鼓励着年轻人们建功立业、提升品行,故能在老年之后享受人们的赞颂与褒奖,从而流芳全社会。

  参与养老礼的老人能够获得皇帝要亲自出门迎接,并设宴款待,席间皇帝还要为国老、庶老授予“几杖”,这是一种象征荣耀的拐杖。皇帝向老年人表示祝贺和嘉奖,祝老年人健康长寿,和老年人探讨纲常道德,五孝六顺之类的话题,再由史官记录下来。

  乡饮酒礼是在地方上举行的以主张宾贤、敬老、谦让为主要内容,推行孝顺的礼仪性聚会。德高望重的老人在地方社会秩序中能够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他们历经风雨,见识沧桑,本人有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以他们为核心开展乡饮酒礼有助于教化民俗。

  唐太宗等均颁行过乡饮酒礼的诏令,将其作为地方性的例会,如“每年令州县长官亲率长幼,齿别有序,递相勤勉,依礼行之”。关于乡饮酒礼的内容,为“先诏致仕乡里的原高级官员商议,邀请州内年高望重之贤达,分为宾、介、众宾三等共与饮酒作乐。席间六十者三豆,年龄每增十岁填一豆,至六豆为止。宴时歌奏《鹿鸣》、《南陕》、《南有嘉鱼》等诗经篇”。

  唐代养老制度是对唐之前历代的遗制进一步的总结和完善,统治者对敬老观念和孝行的倡导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老年人是是智慧与经验的化身,德高望重的老人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有利于地方教化与文明传承,同时能促进社会形成尊老养老的良好风气。除了部分致仕官吏能够享受到朝廷的“退休金”,

  政府还在生活的基本需求方面对老人加以援助,尤其注重安置老无所依的孤寡老人

  综合来看,唐代的养老制度囿于时代的局限性难免存在缺陷,但从经济、社会、人伦等诸多方面做综合治理的举措仍然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对如今养老政策的制定也具有借鉴意义。